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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中縣大甲鎮名產大甲草帽在40年代就銷往大陸。(中評社 鄒麗泳攝) |
中評社台北2月24日電(記者 鄒麗泳)藺草又稱蓆草,生長於台灣大安溪下游附近沼澤地,莖草硬且富有彈性,吸濕性強,具有除濕、除臭功能,還有濃清香味。莖草曬乾後可編織草帽、草蓆、草籃及各類藝品。
1940年代,台中縣大甲鎮及苗栗縣苑裡鎮都以藺草製成的草蓆、草帽聞名,因此,俗稱“大甲藺”或“苑裡藺”,也稱“三角蔥”。
40年代是帽蓆產業的黃金時期,除日據時代成功打開日本市場外,1945年還銷往中國大陸,直到1949年國共內戰、兩岸貿易終止才改變欣欣向榮景象。
台中縣大甲鎮帽蓆產業與苑裡鎮並駕其驅,甚至超前,1955年苗栗縣婦聯會理事長鄒靖透過蔣宋美齡,提倡童子軍戴草帽改變苑裡草帽地位,銷路大增,家家戶戶多從事帽蓆業,婦女因為會編織草帽,成為家中經濟收入主要來源,地位隨之提高。
現今苑裡鎮藺草產業已大不如前,仍有不少婦女(老師傅)從事手工編織,藺草文化館也販售各式產品,包括很時尚且富有設計感的休閒草帽,女性內衣,男士領帶,室內拖鞋,手機盒,桌墊,背包等種類繁多。
由於,全部都是手工製造,受到行家及來自全各地旅人的歡迎,這個老傳統產業不僅富有新意,也為苑裡藺草文化留下歷史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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